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三十年前發表石破天驚的《人權宣言》,主張住民自決精神,強調要讓台灣成為「新而獨立的國家」,觸怒國民黨當局,也讓長老教會從此捲入政治糾葛。長老教會前總幹事高俊明昨天接受本報專訪時強調,當時他們都已經寫好遺書,以「隨時準備失去生命」的心情表達台灣人心聲。

高俊明透露,當時長老教會總會通過人權宣言的氣氛相當凝重,直到投票前,還有人站起來反對,最後總會幹部把原本舉手表決方式,改為秘密投票,以免旁人監視,可以按照自己良心投票。

他回憶說,投票過程,全場牧師高唱馬丁路德宗教改革時的詩歌,充滿出征的意味,大家邊走邊唱,一邊流淚,無視兩旁監視與威脅,最後以壓倒性比數,兩百三十五票比四十九票通過人權宣言,總會最後也贊成他續任總幹事。

把時序拉回一九七七年八月,美國國務卿范錫即將訪問中國,中、美兩國進行外交正常化談判,長老教會擔心美國將和台灣斷交,第七艦隊也將撤離台灣海峽,台灣的生存安全面臨威脅。長老教會在當年八月十六日發表人權宣言,其中「使台灣成為新而獨立的國家」一句話,引發社會震驚。

政大台灣史研究所教授戴寶村說,長老教會在戒嚴時期發表人權宣言,這對當時島內的台獨運動具有突破性意義,雖然無法立即直接帶動政治運動,對於後續政治運動,包括美麗島事件等都有影響。

長老教會助理總幹事許承道說,當初草擬人權宣言的前輩約有三十人,但對外都只有以總會議長、副議長和總幹事高俊明署名,就算遇到盤查,也統一只洩漏部分名單,以確保後繼有人。

高俊明指出,國民黨當年為阻撓長老教會總會通過人權宣言,召開時,國民黨還派出四名官員親臨現場「壓鎮」,名意是「請安」,事實上就是威脅阻止教會通過人權宣言,但長老教會仍表達了台灣人民的心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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